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招生考试网 - 高考 - 高考政策 - 正文
漳州师范学院提前批录取原则与实施办法
来源:漳州师范学院 2005-7-16 12:22:24 【字体:小 大】

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,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。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05年省普通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,严格执行以招生政策公开、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、招生计划公开、录取信息公开、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“六公开”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。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维护考生正当权益,尊重考生志愿,遵循 “志愿优先”、“分数优先”“专业单科成绩要求”、“体检合格”的原则。具体办法如下:

一、单科成绩要求:经院招生委员会研究,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90分以上(含90分);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(含100分)和口试成绩及格以上。

二、录取办法

1、院内第一轮投档:对填报我院第一专业志愿投档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10%的专业,按1:1.05的比例先行阅档进行预录取。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。

2、院内第二轮投档:对于填报我院第一专业志愿投档数未达招生计划数110%的专业考生;第一轮投档未被预录取的考生(按15分级差),进入本轮投档,投档比例1:1。

3、院内第三轮投档:对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专业,根据考生志愿,按“分数优先”、“专业清”原则进行投档,投档比例1:1。

4、音乐学专业录取办法:按文考总分(扣除数学分数)由高到低预录取。

5、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: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预录取。专业成绩相等者,则根据文考成绩由高到低预录取。

6、所有预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后向社会公布。
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